我以为我只是在天冷的时候邀约A兄和表妹吃一下下小火锅然后喝一下下小啤酒以度过阴冷乏味的一天。而我以为仅仅只是我以为。
就在我以为我们喝完最后一杯酒就慢慢的走回宿舍然后上床睡觉的时候,我发现亮亮和娇娇在我们楼上喝,于是我们就凑一块儿喝了起来,于是我们又要了很多酒。于是我喝得晕乎乎的,于是我给亲打电话,把A兄和表妹晾在一旁。都是我的错。
我不应该把表妹和A兄晾在一旁只顾自己打电话。这样的话他俩就不会想出唱夜猫的馊主意,然后我也不会迷迷糊糊的就被拉上车直奔温莎了。
我以为我这次唱夜猫也跟上周四一样唱到胸闷想吐,可我以为只是我以为。凌晨时分进入包房,一直到清晨六点四十出了包房,我连续唱了六个小时。也就是说,只有那么十来首歌我没唱,其他的基本都是话筒不离手。用A兄的话说——我太恐怖了。我才是真正的麦霸。然后我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到最后我已经开始唱《化蝶飞》和《秋天不回来》了,问题是想当严重。
我以为出了温莎我可以闭嘴让本就疼痛的嗓子休息,可下到二楼,一间包房里传出《听海》,我又跟着唱了。等车的间歇,我真的有冲动回宿舍打理一下然后等中午再晃荡出来接着唱。可没人理我,他们都说我疯了,我只好在天边翻白的时候乖乖的回宿舍。大家都睡去了,可我辗转无数遍,意识无比清醒,除了我冒烟的嗓子,还有我已经红得快出血的眼睛。
好像大概貌似我昨晚在酒吧里跟亮亮说下周去唱夜猫的事情。我妹说,我练出来了——虽然我老了,可我能耐。其实我不能耐,我现在特烦,烦得不行。我睡不着,可我眼睛睁着艰难。我还想继续唱歌,可我已经失声。你说,矛盾体咋就这么爱在我身上出现呢?我能不郁闷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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