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开始画画,不画给自己,画了送人。临摹几米的作品,从月亮到地铁,又从布瓜到卡片。不停的画,不停的染色,直到手指曲张不开,直到脸上沾染了橡皮擦拭后的碎屑。
画完后从不多看一眼就送了别人。接到画的人都很欣喜,觉得它带有绿色和温暖,都很高兴。在临摹到那幅《我只能送你一张小卡片》的时候,大片的天蓝和海蓝,孩子身上的蓝条纹,手里的那张小卡片,让我不得不丢下彩色铅笔逃离光线阴暗的宿舍。郭某某说悲伤逆流成河,超说雪流成河……
娇娇说他喝酒喝得骨质疏松,于是我说那今晚就不喝了,缓一晚上。结果,我半夜腿抽筋抽得眼泪都出来了。我还年轻的时候,我喜欢低头看地不看人然后猛的抬头皱皱鼻头看天上的飞鸟,于是我被宗巴说成是女悍匪,但我身后还是有女生说,你挺酷的。我还年轻的时候,半夜腿抽筋我会用惊天地泣鬼神的叫喊把我妈吓个半死然后她就知道我抽筋了。我还年轻的时候,我说画画的人就像打了水银一样要么像幽灵慢悠悠的飘要么像闪电侠一样上蹿下跳。
昨天我去寄画,低着头走路,我的视力在半年里急剧下降,我只能低头走路,我被绊倒会让很多人发笑。走到马路中央等过往的车,承载土石的大卡让我有灰飞烟灭的错觉。我就莫名其妙的忘记自己在哪儿从哪儿来往哪儿去,我只能猛一抬头,看头顶轰鸣而过的小灰机在天上灰。然后我看见泰阳新城楼顶那个极像桥香园装米线的大碗的楼饰,我才想起来,我要去寄画。如果在我对面有个背吉他穿黑色风衣俨然郭某某小说里那个会仰头四十五度看天的孩子,那他看到我的表情和动作,绝对会以为我比他寂寞我比他更有享受孤独的天赋我绝对就是一个很酷的未成年。事实是街对面确实也站着一个穿黑色风衣背着吉他的孩子,只不过他的脸被岁月的飞刀割得有些凄凉,他戴一副很酷的墨镜,他的风衣被过往的大卡卷来的风吹得很像关中大侠。我顿时觉得这个穿黑色风衣的孩子很酷——三十度的大太阳下,能这幅打扮,不是一般人哪。我走过马路经过这个孩子身边,我想上前对他说你挺酷的,结果我闻到他身上一股很骚的香水味道,于是我忘记了张嘴对他说话,直愣愣就往他身后的邮局冲过去。
昨天夜里我腿抽筋,开始蜷缩着后来站直了再后来我跑到阳台上单脚跳。可我一点声响都没发出来。早晨醒来同寝们都说没发现我半夜起床去阳台。
现在我又拿出了画笔准备画画。前天我花了四个小时画画,昨天总共画了六个小时,今天我不知道我会对着画纸几个小时。周遭的人都说我其实可以往画家方面发展,虽然肯定成不了达利那样的,但做个幼儿读物的插画家也行。才半个世纪都没过去,我竟然也就被打了水银了。
我很喜欢几米的画。我临摹的很好,但用彩色铅笔画出来的感觉和他的很不一样。H说他更喜欢我用铅笔画的。可我脑子里的那头驴和一口井我怎么都画不好,只能照着照相本子布瓜世界一朵花一幅幅的临摹。我多希望世界上没有人看过几米的画,我就这么临摹啊临摹的,结果我就成了画家了。一个没有脑子的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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