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的公交车都太挤。本想上84路,可根本容不下我的身体。虽然人越多,对我,越好。
129路来了,能挤上去。对,就这辆吧。
一眼就望见一傻逼女人挎着个大包,倚在扶杆上。左手提着大包东西,右手勾住扶手还在那发信息发得不亦乐乎。就是她了。一看就知道她是一傻逼。
我紧贴在她挎包边,司机一个紧急刹车,正好,为我提供了好机会,我顺势朝她靠过去。没错,她就是一傻逼,而且是超级无敌大傻逼。她根本没回头看我一眼,那手指继续在按键上狂飞。动手吧。很轻松的,她的挎包拉链就被拉开了,把手伸进去。首先摸到了一盒烟,然后是个冰凉的金属体,估计是打火机。鼓鼓囊囊的一个方夹子,应该就是它了。管它三七二十一,拿了再说。以讯雷BT之势将大夹子塞进包里。心慌意乱之时看了她一眼,妈的,她还在那发信息呢……再摸摸……把手再次伸进她的包。还是首先碰到了那金属盒,拿吧。于是,它又进了我的包。好象,有些线,貌似是MP3,把线缠绕在手指上,慢慢向外拉,可惜拉不动,一使劲,断了。心里慌了,想着完了完了,她肯定发现了。已经做好了被抓的准备,闭上眼,结果,她还在那发信息……忙把手伸了出来,一看,绕在手上的竟是一副耳塞。行了吧。差不多了,果实丰厚。待车一停站,我立马冲了下去。回头,从窗户外,我看到了这个女人,还是保持原来的姿势,低头,发信息。
“我”是小偷。我是被偷者。
08年3月15日,我光荣的,第二次被偷。第一次,是在醉酒后。第二次,是在昨天的公交车上。第一次,我喝多了,晕晕忽忽,包里钱很多……第二次,包里钱不多,可卡很多,还有身份证,各种店的打折卡,最恼火的,是德克士一百多的代金券……我的这个心情啊。现在,我成黑户了!
本来打算去徒步的,现在,不去了。像佳说的,我今年踩到大便了。谁能说得准呢?难说我就在石林或者金沙江畔被太阳烤死了。算了,我还是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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